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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少忠:坚持原则“挺直脊梁”做律师
2025-08-15 13:09:15   
2025-08-15 13:09:15    来源:宁夏法治报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不为利诱,不惧压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坚持原则。罗少忠律师从业30余载,用智慧与汗水为自己铸就了“人民律师”的金字招牌。1989年,罗少忠踏上律师之路,先后创办过宁夏大潮人、宁夏宁众、宁夏宁众(平罗)三家律师事务所,现为石嘴山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曾任大武口区、石嘴山市两级两届政协委员,荣膺全区“十佳律师”“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等称号,其律所亦获评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十载坚守,历经风浪亦平安

  “在法律和律师职业道德许可的范围内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一直是罗少忠律师的追求目标。他坚持律师执业底线绝不妥协,“始终坚持做一位挺直脊梁的律师”。年届六旬的他回望执业生涯,坦言自己曾历尽“酸甜苦辣”,甚至不乏“忍辱负重”之时。

  罗少忠律师深耕重大刑事辩护与民商事领域,为众多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2000余件,服务的客户遍及全国。期间经历过各种困难、挑战与考验。令他骄傲的是,执业至今虽历经风浪,始终能平平安安,从未遭遇投诉。

  20年前,石嘴山市一私营企业主通过行贿相关司法机关领导和司法人员,提起虚假诉讼侵吞国有资产,引发一系列司法腐败案件。当时罗少忠担任该私营企业的法律顾问,他在劝阻企业领导不成的情况下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杜绝违法违规代理案件,赢得了宁夏律师有原则有担当的赞誉。

  “律师的责任与尊严是第一位的,绝不能参与‘勾兑’法律事务,绝不能迎合当事人的无理要求违法代理”“宁可得罪当事人和意见不同的司法人员,也必须坚持原则,否则授人以柄,岂能挺直脊梁做律师?”罗少忠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正道直行,据理力争护公正

  原则的坚守,不仅体现在拒绝,更彰显于坚持。

  近两年,罗少忠担任河北邢台某医药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职务侵占罪案件的辩护人,先后10余次奔赴河北邢台各级司法机关,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与法庭雄辩,力主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该案经多家司法机关多次辗转审理,最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罗少忠不但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还帮助他获得国家赔偿18万元。

  执业路上,罗少忠常怀仁爱之心,虽未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但长期指导本所律师免费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他亲自办理过复杂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其中为马生虎争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案件尤为感人。

  1978年,平罗县灵沙乡农民马生虎被当时的灵沙公社抽调到石料厂采石,不幸遭遇工伤致四级伤残截肢,当时获每月30元工伤赔偿,但此后其工伤待遇停滞不前仅仅提高到200元。2015年,罗律师免费代理此案,他深入研究法律、政策,依据2011年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提高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百折不挠,历经近10年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最终为马生虎赢得30余万元的工伤赔偿,并为其解决养老保险待遇,使其月入6000元养老金得以安享晚年。

  谏言法治政府建设,预防决策风险

  罗少忠曾为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他常常强调法律顾问工作要“做好预防,才能避免消防”。

  当前,各级政府部门普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罗少忠发现,有的政府部门在研究重大决策时,习惯于临时通知律师参会,并要求律师现场发表法律意见;有的地方领导为招商引资,轻信外地投资者“画饼”承诺,先给予丰厚的地方资源进行配套,结果受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针对以上情况,罗少忠建议,政府部门应当善用法律顾问,在作出重要决策前,应提前进行沟通并提供资料,让律师有充分时间研读材料,同时委托律师开展尽职调查,认真采纳律师法律意见书,以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从而规避重大决策失误。

  三十年风雨执业路,罗少忠以坚持原则“挺直脊梁执业”的姿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法治路上追求公平正义,诠释了法律人的风骨与担当。(记者 钟玉珍)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杨丽